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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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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簡介
本室置研考、文書、檔案、庶務及機要等5個股。一、研考股:綜理綜合計畫業務、業務管考、特定案件管制等事項。
(一)承辦局務會報、署務會報、市府市政會議。
(二)行政院院會決議事項、治安會議及內政部部務會議。
(三)本局工作簡報、報告研撰。
(四)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督導考核事項。
(五)研擬本局年度施政計畫、施政方針。
(六)彙整本局警察大事記。
(七)辦理市府、警政署綜合性業務。
(八)計畫預算、一般性補助款、重大建設計畫管制考核。
(九)推動簡政便民之人民申請案件流程。
(十)人民陳情案件管制事項。
(十一)公文時效管制事項。二、文書股:公文之收發、登記、分文、繕印與校對。
(一)一般公文及人民申請案件收文。
(二)紙本公文繕印、影印、校對及用印。
(三)電子公文校對及發文。
(四)紙本公文發文、郵寄及交換。三、檔案股:檔案管理之策劃、督導、執行事項。
(一)檔案管理之策劃與督導事項、歸檔公文之管理。
(二)檔案管理之分類編案、編目、編卷、入檔等事項。
(三)檔案調用催還事項、檔案之清理銷毀事項。
(四)遺失或損壞檔案之處置事項。
(五)檔案管理研究發展事項。
(六)編撰發行「桃警期刊」。四、庶務股:辦公處所管理、物品採購、工友管理等事項。
(一)文具倉庫管理。
(二)本局大禮堂、各樓層會議室管理。
(三)工友(人事、考核、福利)管理。
(四)工友勞保、健保業務。
(五)水、電、電梯、空調設備維護檢修工作。
(六)水、電、電話、報章雜誌等費用核銷事宜。
(七)事務性物品採購事宜。
(八)本局環境佈置與清潔衛生管理。五、庶務股(出納):各項費款收支、保管事項。
(一)開立本局各項收款收據及各類款項繳庫事宜。
(二)公庫現金、支票之收存及支付與帳務管理。
(三)員工薪津、考績、年終獎金等清冊之編造,各項費用扣繳業務。
(四)員工薪津及各項補助費之通匯。
(五)本局零用金帳戶收支登帳等業務。六、機要股:綜理局長室各項業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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