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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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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沿革
壹、光復前之組織(民國34年以前) 隸屬新竹州下,設桃園、中壢、大溪三郡,郡役所內設警務課,掌管轄區內警政業務。 貳、新竹縣警察局時期(民國34年至39年) 35年1月依臺灣省各縣(市)警察局組織規程及編制,正式成立新竹縣警察局,並轄有桃園、中壢、大溪三區警察所。 參、桃園縣警察局時期(民國39年至92年) 01. 民國39年10月成立桃園縣警察局,下分6課、4室、2股、1隊及3分局(桃園、中壢、大溪)。 02. 民國40年1月增設山地警務股。 03. 民國44年7月桃園分局新建辦公廳舍舉行落成典禮。 04. 民國47年7月楊梅分局成立,轄楊梅鎮、新屋鄉。 05. 民國56年10月大溪分局新建二層辦公廳舍落成。 06. 民國67年7月本局舊有廳舍原在桃園市中正路舊遠東百貨公司址,因狹隘簡陋、不敷使用,發包興建。 07. 民國69年4月本局新廳舍竣工,堂構軒敞,侖奐巍然。 08.
民國74年12月本局增建四樓辦公廳舍及直屬隊寢室落成啟用。 09. 民國79年3月大園分局蘆竹分駐所暨消防小隊、蘆竹鄉戶政事務所新建辦公廳舍落成啟用。 10. 民國83年6月增設平鎮分局,原平鎮分駐所改為派出所。民國83年7月大園分局海湖漁港駐在所因南崁溪受海砂淤塞嚴重,船筏無法進出,自民國83年7月1日正式裁撤。 11. 民國85年5月成立龜山分局。 12. 民國87年8月成立八德分局。 13. 民國89年7月修編增置主任秘書,設置少年警察隊、女子警察隊。 肆、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時期(民國92年至103年12月25日) 01. 民國92年1月1日修正本局名銜為桃園縣政府警察局。 02. 民國92年3月8日女子警察隊修正名銜為婦幼警察隊。 03. 民國94年7月1日刑警隊修編為刑事警察大隊,且原設之鑑識組獨立為鑑識課。 04. 民國95年1月20日成立龍潭分局。 05. 民國96年1月2日裁撤陸務課。 06. 民國97年3月27日成立蘆竹分局。 07. 民國100年1月1日本縣升格準直轄市,本局組織規模升格,比照直轄市政府警察局。 08. 本局編制局長1人,負責主持全縣治安維護工作等警政事宜,3位副局長襄理局務,局內設7科(行政、保防、保安、訓練、後勤、防治、外事)、8室(秘書、督察、人事、資訊、公關、會計、法制、政風)、5警察(大)隊(刑警大隊、保安大隊、交通大隊、少年隊、婦幼隊)、3中心(勤務指揮、民防管制、刑事鑑識)、外設10個分局(桃園、中壢、平鎮、楊梅、大園、大溪、龜山、八德、龍潭、蘆竹),84個分駐(派出)所,共1402個警勤區。 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時期(民國103年12月25日迄今) 01. 民國103年12月25日升格直轄市,修正本局名銜為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02. 民國105年3月13日局本部新增犯罪預防科及捷運警察隊 03. 民國105年8月21日本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專責組改制科技犯罪偵查隊。 04. 民國109年12月17日局本部新增統計室 05 本局編制局長1人,負責主持全市治安維護工作等警政事宜,3位副局長襄理局務,局內設8科(行政、保防、保安、訓練、後勤、防治、外事、犯罪預防科)、9室(秘書、督察、人事、資訊、公關、會計、法制、政風、統計)、6警察(大)隊(刑警大隊、保安大隊、交通大隊、少年隊、婦幼隊、捷運警察隊)、3中心(勤務指揮、民防管制、刑事鑑識)、外設10個分局(桃園、中壢、平鎮、楊梅、大園、大溪、龜山、八德、龍潭、蘆竹),82個分駐(派出)所,共1,680個警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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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