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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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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關沿革:
桃園分局原轄區有桃園區、龜山區、八德區等3區,因龜山區、八德區人口急遽增加,分別於民國85、87年成立龜山及八德警察分局;桃園市政府於規劃桃園區正光路道路改善工程時,考量本分局因人員增加致辦公廳舍不敷使用,乃將原團管區使用之機關用地,面積4426平方公尺,供作本分局新建辦公廳舍用地,本分局新建辦公廳舍終於民國95年8月竣工、民國96年3月1日正式進駐啟用。目前本分局專轄桃園區,民國101年1月1日升格準直轄市,分局擴大編制員額除分局長、2位副分局長外,下設有6個組、3個室、1個勤務指揮中心、偵查隊、警備隊,及武陵、景福、青溪、埔子、大樹、中路、龍安、同安等8個派出所,轄內有市政府行政園區、市議會、法院檢察署、桃園火車站、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金融機構、各級學校、商圈百貨公司等重要機構,為本市政治文教工商業中心,面對每日發生的刑案、交通、突發事故、聚眾活動等,勤(業)務至為繁重;惟有透過有系統的組織運作及制定標準的作業流程,確保服務提供之一致性與便捷性,並改進勤務與偵防效能,以有效打擊犯罪,維護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二、地區特性:
桃園區為本市政治文教工商業中心,各項活動密集頻繁,屬都會區,治安及交通狀況較他分局複雜及繁重。轄內工商、百貨、金融、娛樂業林立,影響社會治安之因素層出不窮,外來人口及特定行業場所出入份子複雜,為有效遏止犯罪,持續執行肅槍、掃黑、緝毒、肅竊專案,加強重大刑案偵破及預防犯罪宣導,結合民力共同打擊犯罪,以建立良好治安環境。
更新日期:1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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