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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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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替代療法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戒毒方式?
基本上,毒癮戒治可分為:
一、生理解毒:藥物濫用成癮者或吸毒病犯於進入戒毒程序後,例如入院或強迫戒治時,將在醫護人員的照護下,進行生理解毒,一般約為期3-10天,可能給予藥物治療、實驗室檢查、放鬆訓練、睡眠衛生指導等,此時以減緩患者因停止吸食毒品所帶來的生理不適症狀為主。
二、心理復健:生理解毒後將施行心理治療、職能治療等心理復健戒治項目,期間因人而異,復建期間大抵較長,除可能給予人格特質檢測等心理測驗外,另施予疾病認識心理治療、團體治療、家屬會談、藥物治療及預備出院後生活安排等衛生教育。此時多需加強戒癮者持續維持戒毒狀態的態度與毅力,增加患者及家屬對藥物濫用身心危害知識的了解,強化戒癮者自我調適及因應之技能,基本上已透過統合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家族治療等心理復健措施之提供,為戒癮者進行復歸社會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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