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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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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47號演習防空演練宣導事項 / 更新日期:2024-06-28
113年北部地區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訂於7月23日(星期二)13時30分起至14時止實施,演習當日請民眾配合以下事項:
一、 全民防空演練空襲警報於113年7月23日13時30分準時發放,演習期間請各住戶緊閉門窗,關閉瓦斯、燈火,立即進入防空避難場所避難。
二、 演習時在道路上之行人、車輛駕駛及乘客應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或運用手機「警政服務 APP」導航進入附近有新式「防空避難設備」標誌牌處所,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開放民眾進入避難。
三、 桃園區、龜山區需驗證「車停,人就近疏散」實際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要求行駛車輛聽聞防空警報時,靠邊停於安全處下車,駕駛、乘員聽從警察及民防執勤人員引導,就近進入防空疏散避難設施;高速公路各交流道依準下不準上原則,行駛於高速公路上之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之車輛,應立即下車疏散避難。
四、 演習時火(汽)車站旅客於到站已下車或在站候車旅客,應利用車站內地下室或其附近地下道或避難場所實施避難,臺鐵行駛中之車次不予管制,請民眾及早準備,以免擔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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