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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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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黃燈該衝?該停?警解釋籲行車安全 / 更新日期:2023-04-15
「紅燈停、綠燈行」是大家都知道的交通規則,那即將通過綠口時,如果燈號突然從綠燈轉黃燈時,那該煞車?還是加速通過?針對網友疑問,平鎮警方特別解釋疑義,也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法令,以確保行車安全。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林明信表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圓形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而圓形紅燈則是表示車輛駕駛人或行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也就是說,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而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如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避免造成追撞事故發生。警方另表示,如果車輛駕駛人過了停止線,號誌才轉變成黃燈,民眾如果自覺無法通過緊急煞停因而超越停止線,警方將依客觀具體事實,以勸導代替舉發。警方也呼籲,駕駛人駕駛車輛上路,除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亦應注意前方狀況,隨時應變任何突發狀況,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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