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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QA系列之四 《跟騷法》有哪些刑責?」 / 更新日期:2024-09-02
《跟蹤騷擾防制法(以下稱跟騷法)》將跟蹤騷擾行為犯罪化,故若有施行法律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行為人是會被處以徒刑或併科罰金的喔!
依據《跟騷法》第18條及第19條之規定可以將違反《跟騷法》的刑責區分如下三種:
1.跟蹤騷擾罪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條需告訴乃論)
2.加重跟蹤騷擾罪
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違反保護令罪
違反法院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所為之保護令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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