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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申訴專責單位及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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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機關學校應指定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與設置申訴之電話及電子信箱,於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並每日查收申訴受理情形……。」,爰於本分局網站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本分局職場霸凌申訴電話:(自動)03-4392131、(警用)3618,電子信箱:pingcheng1@tyh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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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申訴專責單位及申訴管道
依據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機關學校應指定受理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專責處理單位或人員,與設置申訴之電話及電子信箱,於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並每日查收申訴受理情形……。」,爰於本分局網站設置職場霸凌申訴管道,本分局職場霸凌申訴電話:(自動)03-4392131、(警用)3618,電子信箱:pingcheng1@tyhp.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