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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難宣導注意事項: 一、基本觀念:本專區是為了讓國人能於平時熟悉各種防空避難位置,而非代表隨時可進入避難。由於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多位於大樓地下室,平時受憲法賦予個人財產權之保障,未經所有權人同意,請勿擅自進入查看。 二、避難時機:只有於防空演習、戰爭發生或將發生時由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之命令後,才能開放進入避難。 三、權責區分:依建築法規定,防空避難設備之核定,屬主管建築機關權責,警察機關僅為建檔註登。如遇有使用及管理上疑義,請洽本市建管機關查詢。 - 
    
    「警政服務APP-防空避難專區」宣導短片 / 更新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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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難須知 / 更新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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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導海報 / 更新日期: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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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式標示牌 / 更新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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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 / 更新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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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國防手冊 / 更新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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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空疏散避難設施保管使用規範 / 更新日期: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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