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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114 年 9 月 12 日桃警政字第 1140125512 號函辦 理。 二、執行重點:中秋佳節將屆,為落實執行廉政預警及貪瀆風險管理作為,端 正警察風紀,提升警察機關廉潔形象,革除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