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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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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國家防災日執行 「海嘯警報試放」宣導 / 更新日期:2021-09-08
本(110)年9月17日9時21分,臺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8.0地震,並引發海嘯,威脅臺灣東部、東南部、西南部、東北部及北部沿海地區,中央氣象局本於權責於9時25分以災防告警系統(PWS)對沿岸鄉鎮民眾發布海嘯警報預警簡訊:【110年國家防災日演習】海嘯警報演練,民眾勿驚慌,如遇真實海嘯事件請立即前往高處避難【Tsunami Disaster Drill】中央氣象局02-23491181」。
本局協助配合運用防空警報系統於9時25分執行發布海嘯緊急警報、9時35分解除海嘯警報試放。
海嘯警報試放活動:
本市將於新屋、大園、觀音、蘆竹臨海地區,試放海嘯警報及解除警報,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請民眾不必驚慌,發放警報時間及警報音符如下:
(一)9時25分,試放海嘯警報: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共15秒後,再以語音廣播:「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
(二)9時35分,試放解除警報:一長音9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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